2021-017延安医药: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1月公司完成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6000万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和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万股(含6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截至2017年10月9日,本次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7年10月23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众会字(2017)第6015号的《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1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8月2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6月24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度中修订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规定。
(二) 募集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017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决议。2017年10月18日,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于2017年12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7414号《关于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川沙支行 |
36910188000015051 |
4,208,782.27 |
募集资金专户 |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7年9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6,000万元扣除中介费用后用于药品一致性评价、洛索洛芬钠、双氯灭痛系列产品技术转让、股权投资(向上海延安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增资)和药品研发工程联合实验室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55,941,299.80元,其中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875,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08,782.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0,000,000.00 |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109,200.00 |
三、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5,941,299.80 |
其中: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875,000.00 |
具体用途: |
|
洛索洛芬钠技术转让费 |
875,000.00 |
药品研发工程联合实验室 |
3,000,000.00 |
四、利息收入总额 |
150,082.07 |
五、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4,208,782.27 |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存在两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的内容如下:
原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股权投资 |
投资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8个制剂产品批文转移 |
5个制剂产品批文转让项目支付固定资产投入及中试费用 |
145.00 |
诺氟沙星胶囊产品一致性评价项目支付BE临床费用及中试费用 |
116.00 |
|||
投资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 |
补充流动资金 |
1,101.92 |
|
合计: |
1,362.92 |
(1)原对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后 “收购8个制剂批文项目”现变更三个制剂批文转让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用途共261.00万元仍投资于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其中 145.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剩余5个制剂批文转让项目支付固定资产投入及中试费用,另116.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诺氟沙星胶囊产品一致性评价项目支付BE临床费用及中试费用。
(2)原对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后拟“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以上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101.92万元用途变更为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第二次募集资金变更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过2019年7月11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的内容如下:
原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股权投资 |
投资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
5个制剂产品批文转移 |
补充流动资金 |
850 |
投资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4个制剂产品批文转移 |
补充流动资金 |
343 |
|
合计: |
1193 |
(1)原对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后 “5个制剂产品批文转移”涉及的募集资金850万元用途变更补充流动资金。
(2)原对上海延安药业(湖北)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后拟“4个制剂产品批文转移”涉及的募集资金343万元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自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