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5延安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额度内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R2)。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系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系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赵峻岭女士、屈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赵峻岭女士、屈伸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陈道峰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