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28延安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提交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7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君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道峰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